金数据商户服务协议
【本次更新时间:2026年9月】
- 导语【签约主体】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缔结。其中甲方指入驻金数据商户平台并成为商户的商家(以下简称“甲方”或“您”),西安数据如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数据”或“我们”)指金数据商户平台的服务提供者。【签约提示】在签署、接受本协议之前,甲方应仔细阅读《金数据商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甲方应重点阅读。当甲方按照页面提示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或开始使用商户服务(以前者为准)后,即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金数据达成一致。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甲方应立即停止后续操作。
- 协议生效与变更(一)协议范围除本协议外,所有在金数据官网已经公布或者将来公布的与甲方及商户服务有关的各类服务条款、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金数据已公布及将来公布的各类规则、规范详见金数据帮助中心(https://help.jinshuju.net/next),甲方可随时查阅最新版本。(二)协议变更1. 金数据可能基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协议将按照法定程序在金数据官网进行公示。如甲方不同意变更内容,甲方有权于变更内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金数据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金数据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2. 若甲方在本协议变更公示后且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商户服务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守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继续使用商户服务;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甲方应停止使用商户服务。
- 开通商户服务的条件开通商户服务的条件依持牌收单机构的准入要求确定。金数据据此对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核对并转交收单机构,商户资质审核与准入决定由收单机构独立作出。(一)甲方同意并理解,甲方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能开通金数据商户服务功能:
- 完整的基础信息(含联系人手机号等相关信息)。
- 需按照金数据要求完成对应主体类型的实名认证。
- 同意并签署本协议及金数据商户管理相关规则。
(二)甲方理解并同意,金数据可能会根据业务情况、产品调整等原因调整开通商户服务的条件,调整后的条件将提前在金数据官网或商户后台进行公示。如调整涉及甲方重大权益的,金数据将通过站内信、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三)甲方理解并同意,若甲方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成功开通商户服务的,甲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且金数据有权在提前通知甲方后,给予甲方合理整改期限;甲方逾期未整改的,金数据有权关闭甲方的商户服务。 - 合作模式商户同意,基于本协议而产生合作的模式如下:(一)商户可通过金数据的表单链接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含价格等),消费者通过表单下单购买。商户应对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二)销售与售后:商户应对其发布的商品承担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消费者如有开票需求的,由商户自行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商户应自行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退换货、投诉等事宜。(三)货款结算:消费者下单后,订单金额由第三方持牌支付机构直接结算至商户的支付账户。金数据不直接留存或沉淀商户资金。商户与金数据之间的平台服务费结算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 商户平台服务费(一)目前商户使用金数据商户平台,金数据将按商品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商户平台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金数据商户平台公布的为准。(二)如有金数据对商户平台服务费做出调整,金数据将在金数据官网予以公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短信等)。商户于费用调整生效后继续使用金数据商户平台的,视为商户同意此调整。(三)本协议项下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计数单位同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四)商户应就其在金数据商户平台获得的全部收入依法纳税。(五)商户应同意,所有使用金数据商户平台产生的数据以金数据系统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六)商户平台服务费在交易完成时收取,且费用收取后,金数据收取的费用不再退还。(七)因产品、技术或商户自身原因等导致金数据少收取服务费的,商户应在收到金数据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补缴;或由金数据向收单机构提出从其应结算款项中代扣服务费的请求,由收单机构按其规则执行。(八)商户的资金结算及资金账户服务将按照金数据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安排执行,具体可见商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 消费者保障商户开通商户服务功能后,通过金数据商户平台产生的订单,均需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金数据商户管理规则。在满足基础消费者保障要求的基础上,商户如需使用其他增值服务的,则应当遵守相应的服务协议、规则,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 交易纠纷与退款规则(一)商户理解并同意,当商户账户或其关联交易发生用户投诉、未按时交付、交易纠纷、涉嫌欺诈或退款率异常等风控事件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平台交易秩序并履行金数据对清算机构的管理义务,金数据有权中止向该商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包括:
- 暂停或关闭该商户表单的收款与结算页面;
- 暂停为该商户提供交易信息与结算信息的转接服务;
- 其他为保障交易安全所合理需要的技术措施。
上述措施均系金数据对自身技术服务的处分,不涉及对商户资金的冻结、扣划或对结算结果的决定;资金层面的处置由持牌收单机构依其风险管理制度独立作出。(二)上述技术服务中止措施的期限将持续至交易纠纷妥善解决,或由金数据根据风险评估设置的观察期届满为止。观察期通常为7至90个工作日,重大合规或涉嫌违法事件最长可达180天。限制期间,因此产生的所有拒付罚款、退款损失等均由商户自行承担。(三)风险信息与退款需求报送授权商户授权金数据向收单机构报送该商户的风险信息与退款需求,由收单机构依其风险管理制度决定是否暂缓该商户的资金结算,并在必要时从该商户尚未结算的资金中执行退款。金数据不持有、不归集商户资金,不直接实施资金扣划。适用情形包括:- 消费者依据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申请退款,且商户未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为5个工作日)响应处理的;
- 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描述严重不符,经金数据核实属实的;
- 商户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商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 商户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导致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的;
- 商户账户出现异常经营、失联或其他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或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求向消费者退款的。
收单机构执行退款后,金数据将向商户发送退款通知。商户对退款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金数据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金数据将向收单机构转交申诉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收单机构依其风险管理制度处理;申诉成立的,金数据将配合收单机构的处理结果恢复商户相应权益,涉及资金的处置由收单机构执行。(四)因商户原因导致的退款、罚款、拒付手续费等费用,若由第三方支付/清算机构向金数据主张或扣收的,商户应在收到金数据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金数据支付等额款项。 - 风险信息共享授权商户授权金数据在必要范围内,向合作的持牌收单机构、清算机构(含微信支付、支付宝、中国银联等)及监管或司法机关,提供该商户的入驻信息、风险评估结果、投诉记录及处置记录与说明,用于风险协查、渠道申诉、反洗钱与反诈协查及监管报送。
- 终止服务(一)商户在金数据商户平台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金数据有权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商户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冻结商户账号、关闭或限制相关表单的访问与交易功能、暂停为商户提供结算页面与交易信息转接服务。
- 金数据多次收到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投诉。
- 损害消费者、其他商户或金数据合法权益。
- 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从事的行为。
- 违反本协议约定或金数据商户管理规则等内容,依照规定金数据有权终止向商户提供服务的。
- 其他金数据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二)商户可以通过商户后台自行申请退出金数据商户平台。 - 责任限制(一)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因以下原因可能导致金数据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无效或存在瑕疵,金数据会尽快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甲方理解并接受该等情形的出现,并放弃因该等原因向金数据索赔的权利:
- 基础运营商或主管部门故障、调整导致的影响。
- 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导致的影响。
-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行性关闭、服务调整等。
-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颁布、调整、变更等导致的。
- 由于商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失误等)导致的。
- 其他非金数据过错造成的原因等。
(二)甲方理解并同意因金数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金数据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商户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甲方同意放弃因该等原因向金数据索赔的权利。(三)甲方理解并同意,金数据不对因下述情况导致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金数据有权基于综合判断,认为甲方已经违反本协议或相关规则/规范、法律法规、或侵犯金数据/他人合法权益,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甲方提供商户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甲方的资料。
- 金数据收到第三方(含消费者或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后,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 为了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金数据有权对商户服务及相关功能进行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软件替换、修改、功能完善、版本升级等形式),金数据有权不经向甲方特别通知而对服务进行更新,或对部分功能进行改变或限制。
- 法律责任与免责(一)商户应对其在金数据商户平台上的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发布、交易履行、售后服务、信息提供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除法律明确规定外,金数据仅为商户提供平台技术服务,不对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担保责任。(二)因商户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虚假宣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索赔、投诉、行政处罚或诉讼的,商户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金数据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诉讼费等)。
- 其他约定(一)本协议于甲方退出金数据商户平台之日起终止。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生效之后,双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对本协议履行有任何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西安数据如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三)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条款则仍具有法律效力。(四)金数据于甲方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甲方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五)本协议签署后,取代双方先前与本次商户服务合作有关的一切口头的洽谈、谈判、通知和通讯记录。
至此,您已经详细阅读并已理解本协议,并同意严格遵守各条款和条件。